| 事件發生時間 | 1987-01-12 00:00:00 |
| 事件摘要 | 內政部長吳伯雄表示,原則決定取消一貫道禁令。 |
| 事件詳情 |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二日,內政部宣布決定取消數十年來,對一貫道佈道的禁令。這是一九五二年由彭孟緝主導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一貫道傳教活動中有違反法令的行為為由,提議行政院下令取締以後,一貫道第一次得到合法化。但是,雖然長久以來未曾合法,臺灣一貫道的信徒,根據當時學者的研究估計超過百萬人,是臺灣相當重要的民間宗教,在民間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因此在人民逐漸透過選舉能夠參與中央政府的決策以後,便有四十位立法委員提出質詢,而監察院內政委員會更在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二日同步通過周哲宇委員所提的動議,調查內政部何以過去不准一貫道申請立案的問題,一貫道也逐步納入臺灣的社會體制之內,長久以來被侵害的信仰自由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