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發生時間 | 1967-05-11 00:00:00 |
| 事件摘要 | 行政院通過台北市於7月1日改制。 |
| 事件詳情 | 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通過臺北市於當年七月一日改制成為院轄市,並於五月二十三日成立改制籌備委員會,由高玉樹市長擔任主任委員。此一改制案的通過,使臺北市成為與臺灣省平等的地方行政組織。成為院轄市之後,臺北市自治的權力以及財源的取得,都較過去有大幅度的增加,不過,成為院轄市的同時,臺北市長也由民選改為官派,一直要等到一九九四年「直轄市自治法」通過之後才恢復民選。換句話說,臺北市升格後雖然財源自主及自治權限皆有提高,不過來自民意的正當性基礎卻因為行政首長官派而呈現相對薄弱的情形。針對當時臺北市改制的決策過程,據部分人士的回憶指出,係因為國民黨在臺北市的選舉,難以阻擋無黨籍的高玉樹再次連任,因此才有臺北市的升格,此後由官派市長主掌市政,首都也不致於在選戰中再度淪陷。(薛化元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