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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時間1960-06-03 00:00:00
事件摘要行政院長陳誠舉行記者招待會,指出「政府希望能有個強有力的反對黨出現,應照美國的例子來組織」,「反對黨如果目標正確當然可以,否則自然不准成立」,反對黨「如果違背國策,違背反共抗俄,政府一定加以取締,因為民主國家均如此」。
事件詳情一九六○年六月三日,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陳誠在記者會中,針對當時臺灣在野人士籌組反對黨問題,表示希望臺灣有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他並指出組黨最要緊的是:有主義、有政策、有立場,並且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而且表示:只要不破壞反共抗俄的國策、不破壞建設臺灣的目標,希望能夠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反對黨。陳誠的談話代表行政院對於籌組中的反對黨,抱持著審慎、歡迎,或至少並未完全排斥的態度。但是雖然陳誠以副總統兼行政院長、中國國民黨副總裁的身分,表達了前述的看法,理論上應該能表達當時執政者的意見,但是由蔣介石主導的國民黨當局與陳誠的意向剛好相反,對於當時籌組的反對黨抱持相當的敵意,根本不願意見到反對黨的成立,因而稍後才有雷震案的發生與中國民主黨籌組行動的胎死腹中。透過此一事件可以發現,作為當時黨政第二號人物的陳誠對於政府的決策,並不能充分掌握,因此呈現整體政府決策制度化不足,乃至陳誠似乎已漸次淡出權力核心的問題。(薛化元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