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連戰 先生的事跡

目前位置 7/11    共 213 筆資料
史事發生時間史 事 摘 要
1995 年 06 月 18 日行政院長連戰訪問捷克(Czech Republic)。
1995 年 06 月 17 日行政院長連戰搭乘巴士轉往匈牙利(Hungary)首都布達佩斯(Budapest)訪問,停留返回奧地利(Austria)維也納(Vienna)。
1995 年 06 月 15 日行政院長連戰啟程訪歐。
1995 年 05 月 08 日行政院長連戰針對健保做成重大指示:一卡到底、投保最高眷口數降低為4口及勞保保費不變前提下降低健保保費。
1995 年 04 月 25 日行政院長連戰核定警政署副署長姚高橋接任中央警官學校校長,高雄市警局長余玉堂接任警政署副署長。
1995 年 04 月 21 日行政院長連戰及馬拉威共和國總統莫魯士及兩國外交人員被困於圓山飯店電梯內達50分鐘。
1995 年 03 月 17 日省市警察人事主導權問題,行政院長連戰支持警政署立場。
1995 年 03 月 07 日針對行政、立法二院爭議多時的老農津貼案,行政院長連戰首次表態,考慮財源問題,先推動老年給付較可行。
1995 年 03 月 06 日行政院政務會議,院長連戰同意交通部成立高雄港管理委員會。
1995 年 03 月 03 日行政院院長連戰明確表示,人事、主計、政風、警政等人事由中央派任。
1995 年 03 月 03 日行政院長連戰在立法院表示,希望PRC能支持我爭取主辦2002年亞運。
1995 年 02 月 21 日行政院長連戰宣示,兩岸進入「協商時代」回應江八點。
1995 年 02 月 21 日行政院長連戰在立法院施政報告時,代表政府為台中市衛爾康餐廳大火向全國人民致歉。
1995 年 02 月 15 日為化解省市人事任免問題,行政院長連戰邀集考試院長邱創煥、省長宋楚瑜非正式協商。
1995 年 01 月 25 日行政院長連戰裁示(民)85年度軍公教人員調薪幅度為5%。
1995 年 01 月 09 日行政院舉行首次政務會談,行政院長連戰裁示應協調立法院速完成「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立法。
1994 年 12 月 29 日行政院長連戰宣示明年為「經濟行動衝刺年」。
1994 年 11 月 11 日立法院立法委員與行政院長連戰辯論「芋仔蕃薯論」。
1994 年 11 月 01 日行政院長連戰提出確保台澎金馬安全三原則:不許台獨、促進兩岸善意發展、建立強大軍力。
1994 年 10 月 13 日行政院長連戰下令嚴懲違約交割事件。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