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時代 在新石器時代,人類開始有農業的生產活動。而依照文化發展的狀況,主要區分為早、中、晚三期。
新石器時代早期
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史前文化僅發現大坌坑文化,從遺址的大小及文化層堆積型態,應已是定居的小型聚落,主要是分布在河邊或海邊、湖岸的階地,台灣皆可見其分布。其年代依據南部地區的絕對年代推測約在距今7000-4700年之間。
不過大坌坑文化的文化內涵與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長濱文化或網形文化,似無直接的發展關係,可能應是由海外移民而來的新文化。
大坌坑遺址近景(引自劉益昌1992:31)
北部的訊塘埔文化及中南部以繩紋紅陶為主的牛罵頭、牛稠子文化應是大坌坑文化晚期逐漸演化發展而來的地方性文化。這個階段聚落較大,佔居時間較長久,已是長期定居性質的聚落,農業發達,但狩獵、漁撈的活動仍佔有重要地位。
圓山文化以台北盆地北側為中心,具有許多外來移民文化的特質,而另有部分適應丘陵地區的生態區位而逐漸發展新的文化類型--土地公山類型。營埔文化證明是由牛罵頭文化晚期逐漸發展而來,鳳鼻頭文化則受大陸曇石山文化影響,至於東部地區的卑南文化、麒麟文化和花岡山文化的來源尚無法肯定。芝山岩文化可能是從浙南及閩北地區移民而來的,植物園文化可能是福建南部地區印紋陶的後裔。
這個時期平原地區則以農業為主,但狩獵漁撈仍重要;而山區與恆春半島,則以狩獵、漁撈為主,聚落大且多,推測人口應該相當多。
劉益昌
1992 《台灣的考古遺址》台北縣立文化中心,板橋
1996 《臺灣的史前文化與遺址》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臺灣史蹟源流研究會,南投
劉益昌、顏廷予
2001 《第一級古蹟大坌坑遺址調查研究報告》台北縣政府文化局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
研究所之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