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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中文化遺物通常以材料及功能來進行分類,材料有以泥土燒製出來的陶瓷器;以天然礦物為材料的石器、玉器等;以礦石煉製而成的金器、銀器、銅器、鐵器及玻璃;以生物材料為主的骨角器、貝器、木器等,至於功能,則通常依器物型態及使用痕跡來區分。
泥土燒製 礦石煉製 生物材料
泥土燒製
(一)陶容器及附屬部位
陶器為台灣新石器時代以來最重要的日用器物,容器及其附屬部位所佔的比例最大,變化亦多。於遺址中採集的陶片大多是本類的破片。陶容器依器型分為罐、甕、缽、盆、盤、瓶等,至於附屬部位常見者為陶器蓋。而隨著不同史前文化歸屬,因此各類容器也就呈現形制互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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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光遺址四足器(戴瑞春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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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IV遺址陶容器(引自劉益昌、劉得京、林俊全
19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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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陶紡輪
是一種小型複合工具。以陶土手捏成形,以尖狀器穿洞後再以燒製而成。器型均以圓形為主,依外形大致可分兩類三式:
1. 單錐形:一面平,一面尖錐狀,中間帶穿。
2.
雙錐平均形:二面錐體大小大致相等,中間帶穿。
3.
雙錐不平均形:二面錐體大小不同,中間帶穿。
此類器物依民族學資料得知是紡線的工具,新石器時代以後各個不同類型的史前文化多可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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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遺址紡輪(引自劉益昌、林美智
2000:圖版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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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紡輪(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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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陶環
陶環的功能,一般的看法應是指手環,但可能有其他方面的用途,此部份仍有討論的空間。從其剖面及整體輪廓來判斷,陶環應多以手製,而從外觀上則大多略呈圓形,但亦有部份呈方形、寬長方形或近三角形,另有少許之器型相當特殊,有些亦於器表可見紋飾,分布於新石器時代以後的各個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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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遺址陶環(引自劉益昌、林美智
2000:圖版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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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遺址陶環(引自劉益昌、林美智
2000:圖版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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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陶支腳
是一種支撐的工具。以陶土捏製成一底徑較大,上徑小的弧形柱體後燒製而成。其功用無疑是三個一組來支撐容器進行烹煮,在圓山文化、植物園文化、蔦松文化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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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瓷器
台灣的史前時代尚未有燒瓷器的技術,因此瓷器為外來遺物,來自於中國大陸地區,最早的瓷器大致為北宋時期,於十三行文化中發現。歷史時期則以澎湖地區唐末以來的瓷器為最早,並發現大量宋元時期的瓷器,台灣歷史時期主要以青花瓷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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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元代飛鳳紋壺
(引自劉益昌
19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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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宋元高領鼓腹壺(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2001:圖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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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硬陶、釉陶
史前時代的台灣未曾燒製硬陶,因此硬陶及釉陶皆為外來遺物,主要來自於中國大陸,亦於十三行文化中晚期發現,歷史時期的發現則與瓷器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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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硬陶(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2001:圖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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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硬陶(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2001:圖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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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礦物
由天然礦物或打製或磨製的有石器、玉器等物。
石器
(一)石斧鋤
應是裝柄使用的工具,目前僅發現刃部器身而未見裝柄的物品。石斧鋤通常以打製、硾啄製、磨製製作為主要的製造方法,另可見啄製、磨製等較精細的加工方式。石鋤廣見於新石器時代以來各石器時代遺址,一般而言判斷石鋤,主要是根據使用痕跡顯示是掘土的工具,裝柄方式是刃與柄的長軸相交的方式。
目前僅發現器身部分。通常採打製、硾啄製、磨製等三種不同的加工方式製作。石斧主要是一種劈砍工具,主要的功能為砍伐樹木開墾之用,為史前人隨身所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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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石斧鋤(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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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u遺址石斧鋤(引自劉益昌、郭素秋、簡史朗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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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刀
是一種小型農業用具,器物的製造方式有磨製及打製兩種。磨製石刀器型變化很多,但刃部總在一長邊上,有些會在刃部上方有1-3個穿孔,器型扁平,至於打製石刀則未見穿孔。這類農具一般學者認為是摘取穀類作物穗部的農具,是台灣史前文化具有的重要中國大陸文化特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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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石刀(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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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石刀(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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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u遺址石刀(引自劉益昌、郭素秋、簡史朗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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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石矛
是一種或全刃或帶柄或帶鋌使用的工具,刃部在器身的兩長邊且其刃線是向前而尖的雙刃器,大多打製成形後加以磨製,但亦有未加磨便使用的,其功能為武器獵具,是狩獵時的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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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石矛(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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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u遺址石矛(引自劉益昌、郭素秋、簡史朗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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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石鏃
與石矛一樣,是或全刃或帶柄或帶鋌使用的工具,刃部亦在器身的兩長邊且其刃線是向前而尖的雙刃器,大多利用板岩為材料,少數由玉質來做為材料,主要皆是磨製後使用,器身扁平,亦是狩獵時的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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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石鏃(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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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灣遺址石鏃(陳惠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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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蛙窟遺址石鏃(引自劉益昌等1999:圖版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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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石錛鑿
亦是一種裝柄使用的工具,鋒刃偏在器之一端之一面。絕大部分以磨製法製造成形,不過從殘留痕跡可知原來應也先經打剝、錘磨或切鋸的過程。這種石器依器型及使用痕跡推測至少有兩種使用方式,較扁平有軟性消耗痕可能是一種裝置於木柄上括去皮上油脂的工具,較厚而有硬性消耗缺損的,可能就是一種刨劈木頭的木工工具。
為一裝柄使用的小型工具,和石錛一樣是一種偏鋒石器。考古學者通常以器長大於刃寬一倍以上的稱為石鑿。使用較堅刃的石材製作,大多全器細磨,是裝置木柄作為鑿子使用的木工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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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灣遺址玉質石錛鑿(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1999:圖版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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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石錛鑿(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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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砍砸器
是一種以手握持使用的石製工具,製作方法為打製而成,通常在天然礫石的一面打剝出一個斜下的偏鋒刃面,推測是砍伐等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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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灣遺址砍砸器(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1999:圖版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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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刮削器
器型並不固定,可能有裝柄使用,但也可能以手握持使用。是一種多用途的小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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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刮削器(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2001:圖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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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刮削器(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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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石錘
是一種形制不定,以手握持使用的工具。通常撿拾適合手握長卵形或長條形的礫石直接使用,往往在兩端或各個端面都可見有錘擊或敲打的麻點或缺脫。石錘散見於所有史前文化中,其功能無疑是錘擊,應是廣泛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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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灣遺址石錘(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1999:圖版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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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石錘(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2001:圖版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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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石球
是一種近於圓形或橢圓、扁圓形的石質工具,常是採取當地的石材製造。在濁水溪中游地區營埔文化出土的石球,大多用石英砂岩打剝而成,外形趨近於圓形,一般推測作為狩獵用石球。而在台北盆地西南植物園文化出土的石球,外形扁圓形,或長圓形兩頭尖,功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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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遺址石球(引自劉益昌、林美智
2000:圖版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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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砥石
外形亦不固定,使用方式多元的製造工具,絕大部分使用質地鬆的砂岩為材料。砥石通常有一個到數個不同的磨面或凹槽,是拿來磨製石器、骨器等工具的製作工具,也普遍見於新石器時代以來的各個史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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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遺址砥石(引自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圖版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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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遺址砥石(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2000:圖版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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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遺址石球(引自劉益昌、林美智
2000:圖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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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石支腳
是一種支撐器物的支架,係使用錘啄、磨製的方法將石材製造出一略帶弧形的支柱形器具,底部較粗大,向上轉細。其使用方式是三支為一組立於地上支撐容器以便炊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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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石支腳(陳惠君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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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
主要是以玉質材料所製造的器物,不過玉質材料指台灣玉、蛇紋岩及玉髓,就考古發現的有工具(如玉錛、玉鑿、玉鏃)及裝飾品(玉玦、玉管珠、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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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遺址人獸形玉玦(引自劉益昌等
2001b:圖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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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番社遺址玉玦、玉器(引自劉益昌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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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石煉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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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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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考古所發現的鐵器並不多量,雖然鐵器使用遍及全島的史前文化的鐵器時代,因為容易氧化腐朽,且可能重製使用,所以發現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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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灣遺址鐵器(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1999:圖版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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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灣遺址鐵器-刀(引自劉益昌、顏廷予
1999:圖版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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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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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器,在史前時代的遺址相當少見,且數量稀少,僅在十三行文化及靜浦文化發現,通常拿來當裝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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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遺址之金器(引自劉益昌
199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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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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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和金器一樣相當稀少而少見,目前只在十三行文化中發現,亦拿來做為裝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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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遺址銀玦(引自劉益昌等
2001b:圖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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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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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金屬器時代的產物,可能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即有少量由外地輸入,數量亦不多,也很少見,在十三行文化及靜浦文化有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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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遺址青銅刀柄(引自劉益昌等
2001b:圖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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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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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即有少量由外地輸入,數量很少,在十三行文化中較有發現,其餘文化則有少量發現,主要是做為裝飾使用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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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u遺址玻璃珠(引自劉益昌、郭素秋、簡史朗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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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遺址玻璃耳玦(引自劉益昌等
2001b:圖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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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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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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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器,其來源為利用動物的骨為材料,而加以劈砍、磨製,而後加以運用,不過骨器整體而言發現的數量並不會太多,可能是因骨器為有機質,較容易於土層中被分解,主要的骨器器型為骨角勾狀器、骨牙鑿形器、骨椎、骨匕、骨針、骨角尖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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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山岩遺址骨角器(引自劉益昌
19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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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遺址骨器(引自劉益昌等
2001b:圖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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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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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利用貝類的殼蓋為材料,略微加工直接使用,或為盛食用具如貝匙,或為邊刃工具如貝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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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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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器與骨器一樣,是屬於有機物質,但更容易被分解,不過仍於少數遺址可發現,就目前所發現的木器,如掘棍,是為長圓柱棍狀的木製農業用具,可能是作為農耕時鬆土、種植及收穫塊根類作物的工具;另僅發現一扁平小型物,是為木製的裝飾性器具,於芝山岩遺址發現,近來於宜蘭大竹圍遺址發現疑似木桶之木器(劉益昌等
2001a)。
劉益昌、劉得京、林俊全
1993
《史前文化》東部海岸風景特定區遊憩解說叢書7,交通部觀光局東部
海岸風景特定區管理處,台東
劉益昌
1996
《臺灣的史前文化與遺址》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臺灣史蹟源流研究會,
台中
劉益昌、邱水金、戴瑞春、王美玉、李貞瑩(劉益昌等
2001a)
2001a
《宜蘭縣大竹圍遺址受北宜高速公路頭城交流道匝道影響部分發掘研究
報告》宜蘭縣政府,宜蘭
劉益昌、林美智
2000 《斗六梅林遺址內涵與範圍研究》雲林縣政府民政局委託雲林科技大學
文化資產維護研究所之研究報告
劉益昌、郭素秋、簡史朗
2001 《Lalu遺址與邵族歷史》中央研究院九二一災後重建相關研究計畫執行報告
書
劉益昌、郭素秋、戴瑞春、簡史朗、邱水金(劉益昌等
1999)
1999 《水蛙窟遺址內涵及範圍研究》南投縣政府
劉益昌、陳仲玉、林美智
2000 《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工區內共和遺址搶救發掘及鄰近地區施工監測報
告》經濟部水利處中區水資源工程局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之研究報告
劉益昌、陳惠君、王巨中、陳隆智(劉益昌等
2001b)
2001b
《十三行博物館展示單元細部內容文字、圖像資料庫建立專案報告》台
北縣十三行博物館籌備處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之研究報告
劉益昌、顏廷予
1999 《七家灣遺址受國民賓館影響範圍發掘報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武陵農場,台中
2000
《台東縣史前遺址內涵及範圍研究--海岸山脈東側與綠島》台東縣政府
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之研究報告
*本文內容綱要主要轉錄自劉益昌編撰之《藝文資源調查作業參考手冊5》一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委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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