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考古學家怎麼判定一個出土物是史前遺物?


考古學經過二、三百年的發展,對於如何判定遺物,已建立了一套有系統的鑒別方法,只不過一般人未經訓練,容易對考古學家認定的遺物,感覺莫名其妙,甚至以為考古學家真會唬人。

其實,如果是在地層中出土,而且該地層是原始堆積,未經擾動,只要將遺物或伴隨的有機物如木炭做科學的年代鑑定,年代數字有了,遺物「古代性」的公信力自然產生。

年代確定了,至於遺物是否真是遺物?陶器和新石器時代的磨製石器,要鑒定很簡單。如果是現代製做的陶器,一定硬度高、很結實,尤其表面常常有釉彩;而史前人的陶器則火候不高,質地較鬆軟、常常摻有砂粒,表面更不會施釉,再觀察裝飾、器形的風格,稍有經驗之後憑肉眼、觸感很容易就能辨別。磨製石器則經過打磨,有明顯的人為加工痕跡,又有清楚的型制,絕非近代使用之物。

至於非磨製的石器,我們就得觀察1.有無使用的痕跡2.有無製造的痕跡。不同的使用方法會留下不同的痕跡,石錘拿來槌打物品,久而久之就會形成一個凹窩,石鋤用來鋤地,硬碰硬的結果就會在刃線造成缺口,打製的或啄製的石器,都會留下特定的加工痕跡。

上述兩個指標可單獨或合併存在,亦即遺物可能有使用痕跡而無製造痕跡,如石錘,可能有製造痕跡而無使用痕跡,如製造玉鐲所留下的圓形廢料。像石斧就有製造也有使用痕跡。但是也有特例,恆春墾丁遺址的石棺中可以見到一種扁平石塊,既無製造也無使用痕跡,但它卻是拿來墊在頭後骨上的石枕,所以也是器物。

痕跡可用肉眼觀察、可用顯微鏡檢查,經驗加上科學儀器的輔助,史前遺物立刻現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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